工伤保险怎么理赔,为什么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工伤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 , 而人身保险不存在比例赔偿等等问题 , 所以人身保险的赔偿往往是双方面的 , 一个是保险公司承保的部分 , 一个是公司给予补助 。 但这种工伤险一般是团体险 , 公司入团体险的目的是转嫁风险 , 真正出钱的是保险公司 , 所以即使公司不赔 , 也没有多大的争议 , 所以 , 公司是否赔偿只看公司对此事的态度 , 如果说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小于实际医疗费用 , 剩余部分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 , 而且公司不能有拒绝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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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 一、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 。
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至六级 , 保留劳动关系的 , 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 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二、法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 在停工留薪期内 ,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 ,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 停发原待遇 , 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 , 由所在单位负责 。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扩展资料: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 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工伤保险怎么理赔,为什么单位不愿意申请工伤】(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 标准为: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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