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理知识|暂住证在哪里办,公司出证明办理暂住证


暂住证在哪里办理?办理时需要带什么证件?《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 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 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 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 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 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 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 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 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
办理暂住证一般在十天左右就可以完成, 暂住证下来之后应该妥善的保管, 在外地, 有的公司还需要员工自己提供暂住证户口本才可以入职, 并且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 。
办理暂住证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办暂住证需要带什么, 在哪里办, 您好,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 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 一般来说,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办理延期的手续是应到发证机关办理、一次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延期二次后、仍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暂住证 。 外地户口办理暂住证有效期是1年 。 延期后办理在到你租房子的当地办暂住证的地方办理, 带上1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就可以了 。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 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 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 不申领暂住证 。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 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 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 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 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
根据《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 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 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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